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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境外盗刷近19万元,法院判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人在家中坐,银行卡内的现金却被频频盗刷。陆陆续续十九笔交易的银行卡消费提醒,让上海市民瞿先生心里阵阵发怵。事后经银行查账得知,这十九笔交易在境外发生,系银行卡境外盗刷案件。

2019年3月13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银行将赔偿瞿先生的全额损失,包括卡内被盗刷的金额、利息损失以及律师费。

十九笔交易均发生在境外

2018年12月20日凌晨2点15分,家住上海的瞿先生在起夜时收到手机短信,其开设于农业银行的芯片储蓄卡发生一笔现金支出交易,此后交易不断发生。

瞿先生急忙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办理临时挂失,但因流程复杂,账户一直无法冻结,不法交易仍然继续进行。情急之下,瞿先生指派家人持卡至附近ATM机操作锁卡,自己则拨打110办理报警。

至ATM机锁卡成功,被盗账户已陆续发生十九笔交易,其中现支三笔、手续费三笔、消费十二笔,交易合计金额185,201.58元。所幸当时银行卡离ATM机距离不远,瞿先生反应迅速,卡内余额才得以保留,谈及当时的情形,瞿先生至今心有余悸。

案发后,瞿先生多次找到被盗刷银行卡的开户行农业银行桃浦支行要求赔偿,网点负责人表示,此类案件并不少见,理应由银行赔付,但经请示上级,必须经过诉讼程序方能办理赔偿。

瞿先生说,自身对法律不熟悉,希望银行以客户为重。“如果要去法院打官司,就要聘请律师,我并不愿意自己额外承担律师费。”起初,瞿先生并不愿意诉至法院,要求去网上维权。听到这里,负责人坐不住了,瞿先生回忆称:“银行的负责人当时让我通过法院途径解决问题,说以前他们也打过类似的官司,律师费都是由银行承担。”听到这样的“承诺”,瞿先生和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海林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交涉无果,将银行诉至法院

瞿先生在律师的帮助下再次与银行交涉无果后,将银行告至法院。瞿先生称,他曾至银行调取交易明细,发现十九笔交易皆为涉事银行卡在中国境外被盗刷。而银行负有保障瞿先生账户资金安全和鉴别借记卡真伪的义务,现银行未尽义务,造成其损失,应赔偿相应损失。

法庭上,面对瞿先生的起诉,银行辩解指出,瞿先生的银行卡有密码设定,曾将该卡由家人保管,并且将该卡密码泄漏给家人,未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其自行承担。

而关于律师费,银行方面表示,既无相关法律规定,而原被告双方也没有对该费用承担签署任何合同约定。据透露,该案发生后,瞿先生多次到银行网点吵闹,严重影响银行正常经营。网点负责人为安抚瞿先生情绪,强调本案无论相关金额的赔付还是律师费均需经过诉讼流程,经法院判决后,银行将根据判决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并非瞿先生所认为的负责人与其就律师费承担一事达成协议。瞿先生对网点负责人的意思表示存在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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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瞿先生持有的借记卡在境外发生交易时,瞿先生本人并不在现场,借记卡也不在境外,故该交易并不是通过该借记卡交易完成,而是有他人通过复制的伪卡进行转账和取现。而瞿先生和银行之间的储蓄合同关系要求银行对储户的存款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具体包括为储户借记卡内的信息保密、提供安全的交易技术、设备和环境等内容。

现瞿先生的银行卡在境外被盗刷,说明银行制发的借记卡和交易系统存在技术缺陷,银行理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律师费,法院认为,本案中,网点负责人代表银行方在与瞿先生协商过程中曾推荐聘请律师至法院提起诉讼,表示银行可将律师费损失列入诉讼请求中,并口头承诺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均可视为原被告双方约定的一种,口头约定亦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故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银行应当向瞿先生全额承担其借记卡内资金共计185201.58元及利息损害、律师费损失的赔偿责任。

代理此案件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周海林律师表示,芯片储蓄卡被境外盗刷已经不是罕见事件,之前已经发生多次类似案件,银行理应高度重视,从技术上杜绝漏洞,让老百姓安心。同时,金融消费专业性强,维权手段多样,老百姓遇到此类案件应第一时间寻找专业人士帮助,在专业指导下开展谈判、取证、诉讼、维权等工作,以争取自身不受任何损失,同时也让自己省心。

喔刷提醒:不要轻易地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消费短信以及验证短信轻易地告诉第三方;第二个是不要轻易地点进来路不明的网站链接;第三个是一旦发现可能资金被骗取的情况,要尽快向发卡行电话进行电话挂失,冻结自己的账户,或者尽快地转移账户内的资金,其次就是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最后要迅速地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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